1. 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,按照(工会法》和区工会(实施(工会法)办法)开展工会工作。
2. 承担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,发挥职代会的作用。
3.经常召开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会议,及时传达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指示,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。
4.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办法,对工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,经集体讨论统一后决定。
5. 坚持党的实事求是原则,密切联系群众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。
6. 发扬实干精神,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会工作。
8. 利用各种方式,及时把我职工的思想、工作、生活、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,帮助职工解决急待解决的问题。